【已结束】睢阳区激励教师八条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
睢阳区激励教师八条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促进我区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睢阳区激励教师八条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yjy8279@163.com。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商丘市万达路与蓬莱路交叉口睢阳区教育体育局,邮编:476100,并在信封上注明“《激励教师八条措施(试行)》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
附件:1.《睢阳区激励教师八条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睢阳区激励教师八条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4年7月22日
附件1
《睢阳区激励教师八条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措施》出台背景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教师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提升教师素质,改善教师待遇,关心教师健康,维护教师权益,充分信任、紧紧依靠广大教师,支持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2018年1月2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指出:“不断提高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2019年5月5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大教师表彰奖励力度,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为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氛围,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为促进我区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人才智力支撑,特制定《睢阳区激励教师八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
二、《措施》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条款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三、《措施》主要内容
《措施》共有八项内容,分别为教学质量奖励、教学成果奖励、荣誉教师购房补贴、教师绿色就医通道、教师购买电影票优惠、教师及亲属养老帮扶、教师子女优先入学、区委政府支持等。
四、《措施》影响和效果
一是进一步激发睢阳区教师教书育人热情,引导广大教师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自觉承担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涌现更多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二是在全区范围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社会风向,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广大教师尽展其才、名师名家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三是对全区中小学校办学水平提升形成正向激励,打造一批具有睢阳办学特色的优质标杆学校,树立好睢阳基础教育品牌,在全市、全省范围扩大睢阳办学影响力。
附件2
睢阳区激励教师八条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促进我区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以下激励措施。
一、设立教学质量突出贡献奖
(一)每考入“清北”1名学生(学生学籍在睢阳区,下同),奖励考生就读高中20万元,奖励其所在毕业班班主任2万元、其他任课教师各5000元,奖励该生6年级、9年级班主任各5000元;每考入“985”院校1名学生,奖励学校5万元,奖励班主任3000元、奖励任课教师各1000元。以上奖励在全区三级干部大会上予以公布。
(二)对当年高考取得河南省单科位次前300名奖励学科教师1万元,前301—600名奖励学科教师5000元,前601—1000名奖励学科教师3000元。
(三)一本上线人数较上年递增20%的,奖励学校10万元;每再提高1个百分点,增加奖金1万元。
(四)中小学单科质量监测奖。按城区(小学、初中)和农村(小学、初中)分组,取单科前三名奖励任课教师,第一名奖励1000元,第二名奖励800元,第三名奖励500元。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教体局
二、设立教学成果突出贡献奖
(一)获得“中原名师”称号的教师,在睢阳区工作期间每年奖励2万元。
(二)鼓励引进“中原名师”到睢阳区建立名师工作室,对引进的“中原名师”每人每年奖励2万元。
(三)获得“河南省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称号的教师,每年奖励1万元;获得“河南省乡村首席教师”称号,并在睢阳区设立工作室,每年奖励5000元。
(四)获得“国家级观摩课”的教师,一次性奖励1万元;获得“河南省普通中小学优质课一等奖”的教师,一次性奖励5000元。
(五)我区每年评选名校长5人,每人每年奖励1万元;评选名班主任10人,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评选名师10人,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荣誉期限三年;如离开原岗位,奖励自动取消)。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教体局
三、给予荣誉教师购房补贴
取得上述省级以上荣誉或我区单独评选的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在睢阳辖区内购买新建一手商品房时(在荣誉期限内首套房),政府一次性补贴2万元。
责任单位:区住房保障中心、区财政局、区教体局
四、在睢阳辖区内医院开通教师就医绿色通道
教师凭证明在辖区内医院实行就医“两免五优先”(两免:免收挂号费、免收区内医疗机构住院押金;五优先:优先挂号、优先就诊转诊、优先取药、优先住院、优先结算),享受先住院后结算“一站式”服务。
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医保局
五、教师凭证明可在辖区内电影院购票享受5折优惠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六、教师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在区属养老机构优先安排入住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委
七、教师子女在睢阳区属学校优先安排入学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八、区委、区政府不定期召开教育工作会和教师座谈会
每年年初召开教育工作座谈会,听取研究教师提出的建议和反映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不断提升教师待遇,优化教师激励机制。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本激励措施仅适用于睢阳区管理的公办学校、教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三年。2023年9月5日印发的《睢阳区区长教育教学质量奖评选方案》(商睢政办〔2023〕2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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