坞墙镇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乡镇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村委会文化建设,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建设活动,组织群众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村镇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乡镇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村委会服务和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城镇化建设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乡镇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党建工作办公室
3.社会事务办公室
4.经济发展办公室
5.综合执法办公室
6.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8.综合指挥中心
9.退役军人服务站
10.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11.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12.乡村规划建设中心
三、办公地址:坞墙镇人民政府
四、办公时间: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
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季)
五、联系方式:0370-3801087
六、负责人姓名:朱昭霞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