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3K25474814A-syqrmzf-0000082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2-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关于对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16号提案的答复
孟飞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疫情期间乡镇居民慢性病就近开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商丘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 (商人社(2017)9号)文件精神,第六条就医管理规定,取 得《就医证》的参保人员,应选择一家统筹地区内门诊慢性 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我局将辖区内的各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市区内的区直、市直医院等纳入门诊慢性病医疗定点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为了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交叉感染,于2020年2月1 日,下发了《商丘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方便群众办理医保业务的通知》,对患有门诊 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实行长处方管理,即定点医疗机构一次性开具3个月的慢性病用药量。
商丘市睢阳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9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