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人: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商公积金委〔2023〕4号)已经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相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依法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提高10万元。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申请人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
三、符合多子女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生育、领养子女的相应材料(包括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材料、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等可以证明缴存人家庭多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事项按照《商丘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实施前贷款申请已通过初审审批的按照原额度执行。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
六、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由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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