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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03K25474814A-2022-00000262 发布机构: 睢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3-23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商睢政〔2021〕1号 所属主题: 规范性文件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23 浏览次数: 【字体:

商睢政〔20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6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豫政〔2020〕15号)精神,按照省、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区政府对2020年6月底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过清理,决定保留25件、修改3件、废止31件(见附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再执行。  

附件:1.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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