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3K25474814A-044-00000425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3-09-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睢政办〔2023〕20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印发睢阳区区长教育教学质量奖评选方案的通知
商睢政办〔2023〕20号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睢阳区区长教育教学质量奖评选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睢阳区区长教育教学质量奖评选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睢阳区区长教育教学质量奖评选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建立完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各单位积极履行教育职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20〕19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教基〔2021〕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教基〔2021〕9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商丘市市长教育教学质量奖的决定》(商政〔2019〕15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教育工作部署,紧紧围绕“1234N”总体发展思路,加快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激发全区教育工作者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睢阳区区长教育教学质量奖的评选和奖励工作在区评审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区长教育教学质量奖评选范围、评选内容、评选程序和评选细则的制定、专家库组建、评审、公示、奖励等具体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激励导向。通过评选奖励,在全区树立一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模范表率引领带动作用。
(二)坚持分类评选。评选对象分为乡镇(街道)和高中、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四个阶段。
(三)坚持公平公正。推荐、考核、评审等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评选结果具有说服力和公信力。
(四)坚持宁缺毋滥。评选以教育实绩为依据,由评审委员会商议决定本年度是否评选,坚决维护评选的严肃性。
四、奖项设置
睢阳区区长教育教学质量奖,设教育教学质量先进乡镇(街道)2个、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学校5个、教育教学质量先进个人10名和特殊贡献奖若干,每年评选一次。
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学校按照高中、初中、小学、学前教育不同学段分别进行评选,小学阶段先进单位不少于2个。教育教学质量先进个人按照高中、初中、小学3:3:4的比例进行评选。特殊贡献奖,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视实际情况确定表彰及奖励办法。
五、奖励办法
睢阳区区长教育教学质量奖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区政府每年设立80万元奖励专项资金,并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颁发荣誉奖牌(证书)和奖金。
具体奖金分配如下:教育教学质量先进乡镇(街道)奖金10万元;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学校奖金10万元;教育教学质量先进个人奖金1万元。先进乡镇(街道)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教育发展,先进学校奖励资金、特殊贡献奖奖励单位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教师培训、教学改革等,先进个人奖励资金、特殊贡献奖奖励个人资金由获奖者个人支配使用。
六、评选内容
(一)先进乡镇(街道)评选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主要包括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正确政绩观,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等。
2.统筹推进教育协调发展。主要包括建立教育工作决策管理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等。
3.加强教育保障。主要包括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等。
4.规范办学行为。主要包括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办学指导,推进校长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等。
5.提高教育质量。主要包括辖区内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在全区处于领先地位,师生、家长、社会等方面对教育质量的满意度较高等。
具体评选细则详见附件1。
(二)先进学校评选内容。
1.办学方向。主要包括加强党建工作,健全党组织对学校工作领导的制度机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作为育人的首要任务,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正确办学理念,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
2.课程教学。主要包括落实课程方案,规范教学实施,优化教学方式,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3.教师发展。主要包括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工作,健全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完善校内教师激励体系,充分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学校管理。主要包括强化学校内部管理,落实招生办学规范要求,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努力形成办学特色。
5.学生培养质量。主要包括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劳动实践等,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6.加分项。学校应奋发有为,勇于争先,获得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考核时,对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集体荣誉证书进行加分。
7.评选细则。见附件2-5。
(三)先进个人评选内容。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甘为人梯,自觉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做学生“四个引路人”。
2.切实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教育科研、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在育人质量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四)特殊贡献奖评选内容。
对全区高中阶段教学质量提升及高考综合改革贡献特别突出的单位,以及所任教学科高考、中考成绩位居全区前列,或在拔尖创新人才、尖子生、特长生培养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年级主任、班主任、学科教师。
七、评选程序
(一)自评。各单位依据评选细则,对当年教育教学质量工作进行对照自评,并提出申请。
(二)评审。依据评选细则,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全面评审,拟定候选单位和个人名单,提交评审委员会审定。
(三)公示。对确定拟获奖单位和个人公示5个工作日。
(四)确认。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五)奖励。在全区教师节庆祝大会上,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八、一票否决
对当年度存在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师德失范、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参评资格。
九、本方案自2024年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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