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阳区人民法院六项措施化解积案难题
自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睢阳区法院新收案件激增,较去年同期增长73.1%,未结案件越积越多。睢阳区法院党组认真研究症结所在,紧扣影响办案周期的主要因素,采取强力措施,深挖办案潜力,缩短办案周期,努力化解积案难题。近两个月来,经过全院干警共同努力,结案数已多于新收案件数,积案逐渐减少。
一是对超审限案件划红线,凡是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亮红灯的,对承办庭负责人和承办人一律给予诫勉谈话。
二是实行内部办案审限审批制。对以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超过三分之二的,一律报请内部审批,超期未结又未审批的,以故意拖延办案予以通报。
三是对因公告送达、鉴定而扣除审限的案件实行严格审批制,承办法官需提交相关材料,并由司法技术科出具审查意见。
四是严格控制鉴定周期,凡超过鉴定期限而未作出鉴定结果的,司法技术科要责成鉴定单位书面说明原因,并将反馈意见及时报管理部门和案件承办法官。
五是对长期未结案件实行督办制,承办庭和承办法官须每周向管理部门报告一次案件进展情况。
六是对办案效率低下的人员实行待岗培训制,凡半年办案数低于部门平均数一半的,由政治处对其待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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